2020年4月22日 星期三

一次弄懂強制險理賠內容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係為政策性保險
只要是車輛的所有人都必須要強制投保
其立法目的在使交通事故受害人能迅速獲得基本保障並維護
道路交通安全。


強制險主要理賠對象為駕駛以外的受害人
第一個要注意的觀念是:
強制險是「賠給別人」,不是賠自己的
各車險的理賠對象列如下表:
假使車禍要請領強制險理賠
我方駕駛是要跟對方的保險公司請領
對方駕駛跟我方的保險公司請領
而若為乘客或行人雙方的保險公司擇一請領即可

強制險有無過失主義、直接請求權、特別補償基金...等特性
強制險和一般保險不同
其中有幾項特點:
1.無過失主義
無論受害者是否有過失,均可申請給付
一般的責任保險都需要釐清事故責任歸屬,而強制險不用

2.直接請求權
受害人(請求權人)可以有直接請求權
向對方保險公司或特別補償基金申請補償
不需透過肇事者做請求

3.特別補償基金
若有符合「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40條」之情況時
依然可由『特別補償基金』負補償責任
例如肇事車輛逃逸、肇事車輛未投保強制險
因為特別補償基金我們可以跟任意保險公司求償
屏除特殊情況下求助無門的窘境
這也彌補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之缺口。

4.強制性投保
為政策性且強制用車人一定得投保
若未投保被抓到會有以下罰則
  • 為汽車者,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鍰。
  • 為機車者,處新臺幣1,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
  • 若未投保汽(機)車肇事,由公路監理機關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鍰,並扣留車輛牌照至其依規定投保後發還。
5.保額固定無法調整
保障內容及保費為政府統一規定無法客製化調整
因此和任何一間保險公司投保都是相同費率跟內容
若須增加保障得另加第三責任險或其他險種

強制險給付分為三塊:死亡、失能、傷害醫療

傷害醫療費用給付(每人):最高20萬元
失能給付(每人):最高200萬元
死亡給付(每人): 200萬元
每人最高額度:220萬元
單一事故理賠上限:無上限

詳細理賠內容如下:
「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應自行負擔費用」是指掛號費、門診藥品與住院等部分負擔。

失能給付以「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失能給付標準表」(分1~15級)按下方所列金額給付:.

同時造成兩項以上殘廢時,
原則上取最高等級的項目給付,
下列情形按照下列方式計算

1.故意行為
比如故意被車撞製造假車禍故意自殺
這些狀況強制險無法理賠

2.犯罪行為
比如酒後駕車從事犯罪行為(偷竊、強盜...等)逃逸時車禍...等
這些狀況強制險也是無法理賠


另外被保險人若有以下情況
  • 飲用酒類或其他類似物後駕駛汽車,其吐氣或血液中所含酒精濃度超過道路交通管理法規規定之標準。
  • 駕駛汽車,經測試檢定有吸食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似管制藥品。
  • 故意行為所致。
  • 從事犯罪行為或逃避合法拘捕。
  •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一條或第二十一條之一規定而駕車。(無照駕駛)
那保險公司仍會理賠給受害人
理賠後會執行代位求償
向被保險人求償強制險已給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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